據《足球報》消息,中超將推出最嚴格的薪酬管控措施,自2022年開始,本土球員稅前年度最高收入將設定為300萬元人民幣,外籍球員稅前年度最高收入將設定為200萬歐元,各俱樂部年度總支出將設定為3億人民幣的上限。
據《足球報》程善記者披露,2022年新版“中超聯賽俱樂部財務約定指標”將很快公布,該指標對中超俱樂部的球員薪酬和整體投入設定了上限,與足協先前兩次關於球員薪酬的約束相比,此次限薪措施直接將國內球員的最高薪酬標準定為稅前300萬元人民幣,堪稱曆來最嚴厲的限薪規定。一旦這項薪酬規定正式實施,在疫情和性別中立政策雙重衝擊下已經殘缺不全、困難重重的中超聯賽,可能會再次麵臨重大調整。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中國足協頒布了首個關於薪酬限製的文件,裏麵明確指出本國運動員在扣除稅款前的年收入最多為一千萬人民幣,國家隊成員的薪酬可以在此基礎上增加百分之二十,外國球員的稅後收入不能超過三百萬歐元,這個規定隻適用於新簽的勞動合同。
一年之後,中國足協重新公布了《2021至2023賽季中超聯賽俱樂部財務指標要求》,再次規定中國籍球員稅前年薪的上限為500萬元人民幣,並且國家隊成員不再享有薪資上調的優惠,外國球員的薪酬從稅後300萬歐元改為稅前300萬歐元。球員能夠與俱樂部簽訂涉及第三方收益的協議,也就是大家所說的第二份工作合同,不過簽訂前必須向足協報備。
當中東足球在春節遭遇越南慘敗,備受公眾責難之際,亞洲女子足球在不被寄予厚望的環境中成功捧起亞洲杯冠軍獎杯,迅速引發眾多球迷呼籲為女隊增加薪酬,同時削減男隊的薪資待遇,在此情形下,中國足球管理機構第三次公布針對中超運動員的薪酬上限規定,中國本土球員和外國選手的最高收入標準再次得到壓縮,至於是否繼續采用“第二份合同”製度,現階段尚未作出最終決定。
如果可以說球迷們對國足在預選賽中的表現所發表的各種評論乃至嘲諷,屬於同情其遭遇又對其不滿,或痛心其不成材,那麽對於足協這次聽從公眾意見實施的再次削減薪水決定,大家或許會表示讚賞。不過,自從限製薪資的消息公布以來,確實有些球迷覺得中國球員並不值得獲得先前那麽高的報酬,足協的這項措施廣受好評,它有助於讓更多水平高的中國球員有機會到國外踢球,從而推動中國足球向前發展。不過,還有相當一部分球迷不讚同中國足協運用行政手段約束薪資水準及限製俱樂部資金注入的做法,他們覺得足協的這項規定是在推行計劃經濟取代市場經濟,是逆曆史潮流而動,意在博取眼球,且違背了足球進步的法則與社會經濟前進的法則,寶哥對此也表示認同這種看法。
足球的薪酬上限規定違背了市場經濟的法則。中國足球協會是足球領域的管理機構,不是中超各俱樂部的所有者、經營者或管理者。在中超聯賽參賽的運動員與各俱樂部直接簽訂工作合同JRS直播網,而不是與足協簽訂工作合同。因此足協無權強迫彼此沒有隸屬關係的俱樂部與球員簽訂合同,這種做法顯然不符合市場運行的基本準則,也觸犯了勞動法的相關條款,既不體恤數十家中超或中甲俱樂部的意願,也不顧及上千名職業球員的切身利益,這樣的政策怎能讓人信服?中國足協,有什麽資格如此橫行霸道?
足球領域和演藝圈在薪酬管控上存在差異。有人或許會提出疑問,難道廣電部門沒有針對演藝圈實施過薪酬限製措施嗎?事實上,廣電部門確實在2月10日公布的《十四五中國電視劇發展規劃》中,重申了關於電視劇演員整體報酬須控製在製作總成本40%以內,核心演員的報酬則不能超過演員總報酬70%的條款。然而,這兩項措施存在顯著差異,對於核心從業者的報酬約束,廣電總局的相關規定遠比中國足協的約束更為周全,其目標是促使電視劇投資將大部分資金,即超過六成的資金,分配給創作環節,並且要求演員們的收入水平不要懸殊。足協的約束性薪酬規定明確阻止了運動員提升待遇的途徑,並且約束了機構對足球運動的資金投入,單純為了壓縮薪資而壓縮薪資,根本目的是限製中國職業足球聯賽的進步空間。
這項規定在客觀層麵無法達成預期效果。中國足協推出這項規定的意圖,首先是為了減輕中超各隊的資金負擔,目的是讓更多俱樂部能夠維持運營,其次是為了激勵表現突出的中國籍球員到國外聯賽發展,然而單靠這項限薪規定,在現實情況中並不能實現這些目標。對於中超各俱樂部背後的出資方而言,他們參與足球事務並非意在降低成本,而是期望獲取收益,這種收益主要有兩個來源,一個是經濟利益,另一個是社會聲譽。因為流行病導致經濟收益微乎其微,中超俱樂部如今幾乎得不到資金支持,而往昔的“中性名”規定更加削弱了企業投入足球的意願,即使沒有薪水限製,俱樂部背後的公司也迫切希望削減甚至停止對足球的投資。關於鼓勵國內選手走向海外,薪資上限規定或許能帶來些許效果,不過要想顯著提升中國選手的出國規模,關鍵還得看國內選手能力的進步。
如何製定更為合理的限薪政策?寶哥覺得中超更合適的薪酬控製措施應當參考廣電總局的相關規定,俱樂部所有運動員的薪資總和不應超過年度整體資金的百分之四十,或者采用其他更恰當的數值,這些比例後續會提到,單個運動員的報酬不應超出整體薪資的十分之一,俱樂部針對新人的資金投入比例不應低於年度總開銷的百分之二十,擁有女子足球隊的機構可以適當調整這些比例,並且俱樂部的年度總資金投入需要和上一年度的總收益保持關聯,而不是設定一個固定金額。這項薪酬控製措施更加機動且符合情理,有助於各俱樂部更加關注女子足球和青少年足球的發展,並且成績越出色的俱樂部能獲得更多收益,從而能拿出更多資金,用以支付給表現突出的運動員更高的報酬,這種做法也與歐洲賽事現行的財務平衡體係相吻合。
這僅僅是寶哥的個人見解,各位足球愛好者們,對於馬上要實施的薪金上限政策,你們有什麽想法呢?可以關注寶哥愛足球,共同探討中國足球的前景,也歡迎大家加入寶哥的球迷社群。